南华大学南华临床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新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永红 周玉生
副组长:邹 伟
成 员:杨伟军 廖勇仕 刘应兰 刘龙飞 陈勇军
办公室主任:傅 念
职责: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汤永红 周玉生
副组长:邹 伟
成 员:杨伟军 廖勇仕 欧 军 陈 莉 应建华 高 栋 周克兵 彭银香 李 贤 颜 涛 王 贞
职责:在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邹 伟
副组长:傅 念
成 员:蒋佩佩 罗海燕 李 颖 李卫兵 李 虹 肖 凡 钟荣斌 各教研室主任及秘书
办公室主任:傅 念(兼)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杨伟军
副组长:刘艳宏
成 员:杜 柯 谢建军 周 兰
办公室主任:刘艳宏(兼)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远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五)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A 内科复试组
组 长:汤永红
专家组成员:阳学风 邹 伟 陈勇军 邓立普 马小峰 傅 念 张 平 宾文凯 周克兵 李国娟 胡 杨 蒋良君 左建宏
秘 书:刘益洲
B 外科复试组
组 长:廖勇仕
专家组成员:刘龙飞 谢松林 张 卫 欧 军 李 峰 卢先洲 陈 锐 曾德辉 汤国辉 李 卫 符 浩 张宏文 苏小桃 刘 伟 贺洪辉
秘 书:何 俊
C 其他组:
组 长:周玉生
专家组成员:邹 伟 田 英 何 军 沈严严 傅 念 王白云
秘 书:曾 慧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临床医学100200、105100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将一志愿复试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我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一)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
(二)提前制定好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做好复试小组专家成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在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的一志愿专业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的一志愿专业及学院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由南华大学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院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我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我院将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5月16-20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5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21日-6月10日,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及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再做相关安排。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3天,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373841407@qq.com中,详情见各学院的复试方案,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发至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邮箱nhdxyzb@163.com中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在开学后进行审查。
上述材料中1、2、4、9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及外语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1、实践能力的考核(20%)
考核方式,采用复试现场作答的方式。试题由考生进入考场后从1-5题中,随机口头抽取题号,由秘书宣读题目后,回答操作要领,可简单示范。考核范围为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项目。
2、专业课测试及专业综合能力考核(60%)
专业课测试充分考虑远程复试的条件,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现场口诉作答的方式。试题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在进入考场后,每位成员根据专业各出一题,交由秘书保管。考试时由秘书念题后,考生做答。专家组成员可同时对考生专业综合能力进行全面测试,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三)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比例20%)
外语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九、拟录取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一)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2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我院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日程安排
1、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进行模似考场调试,所有考生必须进行调试,以确保正式复试时顺利。
2、各专业分批进行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业 |
时间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2020.5.16 9:30-12:00 |
麻醉学+影像学 |
2020.5.17 08:30-12:00 |
消化专业+肿瘤内科专业 |
2020.5.17 14:30-17:30 |
心血管内科+神经病学 |
2020.5.19 14:30-17:30 |
外科专业 |
2020.5.19 14:30-17:30 |
3、进入复试点后该专业考生即进行候考,考试名单及顺序会及时公布在复试考生QQ群。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及学院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院官网及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0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我院纪检监查室电话:0734-8358009。
十二、复核复审
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一)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和我校相关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参加其他专业调剂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六)奖助学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详情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七)凡涉及到2020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八)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复试过程相关环节的操作均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与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执行。
南华大学南华临床学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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