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临床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教研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湖南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英 汤永红
副组长:邹伟
成 员:廖勇仕、刘鸣江、刘龙飞、陈勇军、刘艳宏
办公室主任:傅念
职责:(1)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邹伟
副组长:傅念
成 员:傅念、蒋佩佩、王爱平、罗海燕、李颖、李卫兵、李虹、肖凡
各教研室主任及秘书
办公室主任:傅念(兼)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3、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刘艳宏
成 员:廖红伍、谢建军、周兰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工作,同时加强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
4、复试专家小组
A 内科复试组
组长:阳学风、邓立普、
专家组成员:傅 念、蒋良君、李国娟、文美玲
马小峰、王爱平、宾文凯、周克兵
秘书:胡杨
B 外科复试组
组长:廖勇仕
专家组成员:刘鸣江、谢松林、张 卫、欧 军、陈 锐、曾德辉、
刘龙飞、李 峰、卢先洲、汤国辉、李 卫、符 浩、张宏文、
秘书:何俊
C 神经内科组
组长:汤永红
专家组成员:邹伟、陈勇军、张平、曹琳
秘书:李 欣
D 其他组:
组长:田 英
专家组成员:沈严严、何 军、陈 莉、王白云、侯立力
秘书:曾 慧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2、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研招办将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相关学院网站,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站。
四、破格
破格考生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专业必须是报考第一志愿单位与第一志愿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由本人于4月1日17:00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申请并提交破格申请材料(科研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省部级奖,获得专利,发表核心期刊文章等),复试后拟录取的破格考生,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调剂工作
1、调剂规则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研招网系统调剂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临床医学调剂
我校临床医学一志愿复试分数线采用国家线,按照1:1.2的复试比例,尚有复试缺额,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一志愿生源与调剂生源一起参加复试。现将有关规则公布如下:
1)接收调剂考生申请条件
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要求。
2)调剂规则
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调剂规则:对申请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00)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含一志愿调剂),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调剂规则:对申请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00)的调剂考生,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的顺序是:Ⅰ、考试科目与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名;Ⅱ、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1考试科目与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相近的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Ⅲ、考试科目与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中要求的考试科目不同的考生,按初试统考成绩排名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报名
按计划招生数与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和调剂进入复试考生数两者之和的比例为1:1.2择优遴选复试调剂考生名单。调剂分数线、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及复试时间、地点经学校研究讨论后另将发布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主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调剂复试消息。
4)调剂复试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共同参与复试,研究生院统一受理调剂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复试名单后再交由学院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六、复试工作流程与进度安排
(一)复试阶段总体安排:2019年3月30日---4月中旬
1.第一批复试(3月30日-4月4日)
(1)4月1日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在研究生院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4月2日到本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凭研究生处的报到单到我院报到,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 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同时签承诺书: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④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该类考生一律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2)4月3日上午8:00-10:00进行专业理论课考试及英语笔试,地点在南华临床学院(南华医院)临床技能中心六楼阶梯教室;
(3)4月3日上午10:30-12:30进行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地点在临床技能中心,考核方式为分组抽签进行考试;
(4)4月3日下午4:00-5:30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 4月5日下午5:00前,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缺额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2.第二批复试(清明节假期后):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及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再做相关安排。
七、复试成绩与内容
复试成绩共100分。
1、笔试(30%):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专业课考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30%):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临床技能测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面试(40%):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面试小组。面试综合素质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2、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各二级招生单位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6、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4、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5、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按“南华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18〕95号)文件执行,详情见附件1。
南华临床学院
20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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